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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血液透析过滤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受医院的委托就医院血液透析过滤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1.项目名称:医院血液透析过滤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NZB[]N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个项目包(投标人不得拆分投标),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规模: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要求 预算(万元) 控制价(万元) 数量 质量层次 交货期
1 血液透析过滤机 用于对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和急性中毒患者进行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滤过治疗 18台(套) 原装进口 15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2 透析用水处理机 用于体外透析以替代肾功能受损患者治疗 95 95 1台(套) 原装进口 15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3 血液透析机 用于体外透析以替代肾功能受损患者治疗 23台(套) 国产 15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4 血液透析集中供液系统 用于将血液透析用浓缩物干粉安全并高效的溶解,制成透析浓缩液 60 60 1台(套) 国产 15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本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国家食药总局公告年第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
6.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国家食药总局公告年第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
7.具有由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和投标人共同签署的免费保修期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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